强拆行政程序违法赔偿
强拆行政程序违法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判决予以行政赔偿时,赔偿标准不能低于征收补偿标准;原告请求赔偿根据征收补偿策略可以获得的奖励,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员工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推行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手段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导致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国家赔偿法